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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三支一扶公基备考之马哲—感性认识三种形式

   来源:营口热线    发布时间:2018-03-18 14:14

认识论部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是绝不容忽视的一部分,其中对于认识发展过程中的感性认识,尤其是感性认识三种形式的理解在多次考试当中均有涉及。

2018三支一扶公基备考之马哲—感性认识三种形式

认识的发展是在实践基础上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能动飞跃。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主体对客体表面现象的反映。人们在实践过程中,通过自己的肉体感官(眼、耳、鼻、舌、身)直接接触客观外界,引起许多感觉,在头脑中有了许多印象,对各种事物的表面有了初步认识,这就是所谓的感性认识。它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

感觉:是人对事物的最初反映,是主体的感官对内外环境适宜刺激物的反映形式,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个别方面的反映,如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它是感性认识从而也是整个认识过程的起始环节。例如:桌上放一个苹果,看起来是红色,这就是视觉;闻起来是香的,这就是嗅觉;吃起来是甜的,这就是味觉……这些单一的对于事物某个方面的反映就是感性认识中的感觉。

知觉:是对客观事物表面现象或外部联系的综合反映,它为主体提供客观对象的整体映象。知觉是在感觉的基础上形成的,但知觉不是感觉的简单总和,而是在大脑中把有关事物的各种属性、各个方面的感觉信息、感觉材料加以整合,在意识中形成反映该事物各个方面特性的整体的感性形象,这就是知觉。知觉是比感觉高一级的反映形式。例如:桌上放一个苹果,去看去闻去尝,得知苹果是红色闻起来很香吃起来很甜,这就是所谓知觉。

表象:表象是曾经作用于感官的事物的外部形象在人的意识中的保存、再现或重组。感觉和知觉是客体的刺激直接作用于主体的感觉器官而在人脑中形成的感性映象,当客体的刺激消失以后,这种感性映象不随之消失,而是可以暂时地或较持久地保留在记忆中。这种保存在记忆中的感性映象通过回忆而再现出来,就是表象。表象是感性认识的最高级形式。例如:即便面前没有一个苹果,也可以凭借自己以前对苹果的认识,得出一个关于苹果红色香甜的回忆再现,也即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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