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征信系统尚未采集个人水电费缴费信息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19-04-23 10:02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2日讯 今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召开记者问答会。针对近日有传闻称新版征信报告将于5月上线,央行征信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应,目前征信系统升级优化,即各界所说的二代征信系统建设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并无明确的上线时间表。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查询的信用报告没有变化,不是所谓的新版信用报告。
针对征信系统的信息采集范围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与现行信用报告的模版一样,拟推出的新版信用报告设计了水、电、电信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的展示格式,2006年起,仅采集个人电信正常缴费和欠费信息,其中欠费信息只采集欠费2个月以上的信息。目前,征信系统尚未采集个人水费、电费缴费信息。
该负责人还表示,在实际采集时,征信中心将与相关数据源单位协商,并将严格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规定,在数据源单位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同意后才报送数据。
据介绍,新版信用报告与目前的信用报告版本相比,增加了一些信息,如:个人基本信息中增加了国籍等信息,信贷信息中增加了共同借款、个人为法人担保、法人为个人担保等信息。新版信用报告的信息更新频率将进一步提升,信用报告的展示方式也进行了部分优化。
对于为何要考虑采集“共同借款”信息,该负责人表示,所谓“共同借款”是指一笔贷款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借款。根据国际征信实践,共同借款信息会同时展示在每个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中,金融机构在评估借款人信用风险时会把共同借款信息考虑在内。
此外,新版个人信用报告设计展示“5年还款记录”,该负责人称,“现行个人信用报告也展示了5年的还款记录,只是展示方式略有差异。个人信用报告展示‘5年还款记录’是为了更好地展示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帮助公众积累信用财富,促进获得融资。”
该负责人还强调,要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注明用途;保管好个人信用报告,不随意丢弃信用报告,不要轻易把信用报告提供给其他商业机构;在公共网络查询、保存信用报告后要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