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原子能机构:未如期建成反恐设施的核电站需停运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19-07-01 09:12
中新网4月24日电 据日媒报道,当地时间4月24日,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在例会上决定,如果核电站的“反恐设施”未能在期限内配备完成,将命令核电站停运。
据悉,已重启的九州电力公司川内核电站1号机组将在明年3月迎来期限,届时若设施未建成,即便处于运转状态也要停运。
反恐设施也被称为“特定重大事故等处理设施”(简称:特重设施)。“特重设施”需建在远离反应堆的地点,配备通过远程控制使反应堆冷却的设备。即使反应堆遭受飞机冲撞等攻击,也能避免失去电源和冷却功能。
在发生福岛核事故后,建设“特重设施”成为核电站的义务,并设有建成期限。
但关西、四国和九州3家电力公司表示,预计包括已重启在内的5座核电站10个机组的“特重设施”的完成将推迟1至3年左右,因而要求批准延期。延期理由包括需要大规模土木施工等。
在24日的会议上,原子能规制委委员指出“并非因自然灾害等导致工期延误”,决定没必要延长期限。
此外5名委员还汇总意见,认为如果逾期未建成,导致核电站陷入不符合新安全标准的状态,则不能使用反应堆。委员长更田丰志表示:“(因逾期)导致不达标状态时,不能忽视核设施的运用。”
“特重设施”最初规定需一律在2013年新安全标准生效起5年内建成。之后由于审查长期化,规制委调整为在核电站主体工程计划获批5年内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