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LPR改革对净利息收入影响有限
来源:中华网 发布时间:2019-08-24 15:37
“预计本次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后,对我行的净利息收入影响有限。”8月20日上午,新的LPR首次报价公布后,兴业银行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根据央行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该行已适时调整定价策略,并优化资产业务定价基准利率的选择。
兴业银行有关人士表示,该行的负债来源中,市场化资金占比较高。在央行已明确LPR报价在一年期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上加点形成的前提下,未来LPR的波动方向将与货币市场利率趋于一致,有助于该行降低资产负债基差风险,对该行利率风险管理有利。
8月20日9点半,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新报价方式下的一年期LPR为4.25%,较此前的4.31%小幅下降6个基点,五年期LPR则为4.85%,与市场此前预期相符。
兴业银行有关人士还称,下一阶段,该行将调整FTP(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系统)定价基准,按LPR加减点形成FTP收益率曲线,引导经营单位加快LPR的推广,有效管理贷款定价。
这也是货币市场利率变化传导的重要环节。根据业内人士介绍,银行负债成本下降之后,再带动贷款定价也下降,这一步骤发生在银行体内,并且需要依赖于银行的FTP。只有具备了科学、完善、成熟的FTP系统,上述利率传导的最后一步才会足够顺畅。
“我行作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单位,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利率市场化工作。”兴业银行上述人士说,在5年前,该行已启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业务合同的梳理工作。为适应新的LPR报价,该行目前已按照要求,完成合同修订、系统改造等,完全支持在信贷投放中运用LPR、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等市场化利率进行定价。
兴业银行还向第一财经透露,人民银行公告LPR报价改革后,8月19日,首笔LPR利率衍生品成交,便由该行与星展银行完成,成交价格为一年期4.20%。
公开信息显示,兴业银行上述率衍生品交易完成后,中国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以及部分券商也积极参与,完成多笔改革后首批LPR的利率衍生品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