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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拟开放未婚生育登记政策未婚妈妈将可享生育保险待遇

   来源:东方财富    发布时间:2022-10-15 15:46   阅读量:8684   

安徽拟开放未婚生育登记政策未婚者可凭身份证办理出生登记日前,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关于完善出生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登记人怀孕后生育前可以办理生育登记,未办理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后及时补办,登记的时候,没有办结婚登记的,要拿着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值得一提的是,出生登记制度与女性获得生育保险密切相关开放未婚生育登记政策后,未婚妈妈将可享受包括生育津贴在内的多项生育保险待遇

完善出生登记制度。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

日前,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删除了关于再生育审批制度的规定,在第十九条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为配合普遍两孩政策的实施,安徽省于2016年5月24日发布《关于做好生育服务登记审批工作的通知》,对群众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服务进行规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指出,伴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的取消,生育子女的公民不再受生育数量的限制,可以申请生育登记现行政策亟待调整和完善

日前,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关于完善出生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南都记者关注到,征求意见稿中出生登记的对象是:凡生育子女的,应当办理出生登记或者双方一方为安徽省户籍人口,长期在安徽省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口,可以在安徽省申请生育登记登记人可以在怀孕后,生育前申请生育登记,如果不能,应当在子女出生后及时补办

根据征求意见稿,登记所需材料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已登记的身份证或户口簿能取得电子证书的,免于提交不在安徽省医疗机构生育的,还应提交其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已经入户的,可以提供户口簿

这也意味着,如果新政实施,未婚人士可以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出生登记。

国家医疗安全管理局

享受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不需要《结婚证》。

值得一提的是,出生登记制度与女性获得生育保险密切相关。

最近几年来,未婚妈妈争取生育保险的案件频频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即使参加了生育保险,也可能因为未婚生育而拿不到生育津贴

据南都记者了解,未婚妈妈拿不到生育保险,大多是被当地计生条例的限制性规定所困目前各地普遍设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前提: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生育登记或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计划生育证明和出生登记的材料大多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

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在8月17日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回答南都记者提问时表示,社会保险法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国家层面的待遇享受是没有门槛的而且在经办服务清单中,享受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所需的相关材料不需要《结婚证》等材料

对于非婚生育不能领取生育保险津贴的问题,刘娟表示,部分地方可能对提供生育服务相关材料有要求,后续国家医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跟进情况,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在生育政策逐步放开的背景下,广东,上海等地未婚女性申请生育保险的限制已悄然放开。

日前,上海市民政局宣布计划生育审核事项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清单中退出,即取消了计划生育审核表于是,上海很多单身妈妈成功办理了生育保险

伴随着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删除了关于再生育审批制度的规定广东省卫健委在修订《出生登记管理办法》时,立即明确一胎和二胎非婚生子女也可以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8月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国家统一规范制定和完善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支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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