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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23-01-08 13:51   阅读量:68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分配预案》已经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

1.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62,68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共计81,340.50万元,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98%,以公司总股本16,268.1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2,775.34万股

2.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并注销了因辞职不再具有激励资格但其限售尚未解除的激励对象张民生持有的全部37,5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提前考虑了上述回购注销对总股本的影响,且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础,故分配比例无需调整

本次股权分配实施前,原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如有其他变化,拟维持总分配不变,并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调整情况将另行公告。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到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62,68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00元,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差别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每10股1.00元以内,持股超过1个月至1年的,每10股缴纳税款0.50元,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6,268.1万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2,775.34万股。

三。股权分配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基准日为2022年5月30日,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新增流通股上市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30日下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权益分配方式

1.转换后的股份将于2022年5月31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如果转股过程中少于1股,则按小数点后尾数的顺序向股东分配1股,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本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下列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因自主分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的现金分红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不及物动词本次转让的无限售条件股份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5月31日。

七。股本变动表

注:股本结构最终变化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发布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股票发行实施后,按摊薄后新增股本22,775.34万股计算,2021年每股净收益为0.7292元。

2.在公司IPO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选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茂顺,陈建华,廖,以及公司股东重庆大正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在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上限将相应调整。

3.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股票股利,股份拆分,配股,减持股份等事项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前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数量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后,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息,拆股,配股,减持或派发股息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或公司股份价格和数量的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前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除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相关咨询方法

咨询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翁家林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1—1号

X.参考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大正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东辉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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