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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宾阳:认房不认贷,年底前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100%契税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3-09-27 12:32   阅读量:9200   

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宾阳县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即“认房不认贷”。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宾阳县县城和黎塘镇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在宾商业银行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优化购房入学模式。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后,购房者在2024年有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入学需求的可以排队入学。

落实土地款缴纳优惠政策。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和布局,增加供应优质地块。继续推行用地预申请制度,竞买土地保证金缴纳比例最低为起始价的20%,土地成交款可延长至一年内缴清。

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对房地产企业存量融资展期。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引导驻宾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存量融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

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中涉及的房屋征收,可以通过以购代建、发放房票等方式实施安置。

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流程。推进在宾商业银行实现带押过户,加快研发二手房带押过户线上办理业务系统,加大带押过户业务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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