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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寓集团诉自媒体名誉权案:法院认定构成侵权,“小树聊房”被判公开道歉

   来源:重庆热线    发布时间:2024-12-08 11:12   阅读量:7422   会员投稿

近日,重庆紫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告)与重庆小树聊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名誉权一案,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迎来宣判。判决结果显示,重庆小树聊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其侵权行为,需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重庆紫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赔礼道歉。

该案起源于自媒体账号“小树聊房”发布针对紫寓集团一系列负面文章和短视频,这些内容不仅包含不实信息,还涉及对紫寓集团经营行为的歪曲描述,严重背离事实,给紫寓集团的正常经营及商誉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面对这一系列不实报道,紫寓集团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运营“小树聊房”的重庆小树聊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经审理,法院认为:重庆小树聊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其微信公众号、百度账号、腾讯新闻等平台发布有关于紫寓集团的文章,损害了紫寓集团的名誉,同时也侵犯了其人格权,因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判决书内容,重庆小树聊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删除其在相关平台上发布的侵权文章,并在微信公众号、百度账号、腾讯新闻上发表致歉信,向重庆紫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赔礼道歉,致歉信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刊登时间不少于30日。同时,重庆小树聊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重庆紫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7000元。

对于此次判决结果,紫寓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紫寓集团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不实报道与恶意竞争行为,这次判决不仅为紫寓集团自身捍卫了正义和尊严,也为整个房屋托管行业正名,有力回击了外界对行业的种种误解与偏见。紫寓集团将始终坚守企业初心,秉承最高诚信标准,守正经营,严格将业主利益置于首位,为构建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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