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top
adtop01
当前位置: 重庆热线 > 新闻中心 > 重庆经济 > 正文

我市认定首批12家全市性慈善组织 可申请募捐资格

   来源:重庆热线    发布时间:2016-12-28 22:08   阅读量:7776   

12月28日,来自重庆市民政局消息,近日,市民政局按照自愿申请、依法审核、公开透明原则,认定重庆市慈善总会、重庆市儿童医疗救助基金会、重庆市急救医疗救助基金会、重庆市阳光公益事业基金会、重庆市胡晓华川菜文化发展基金会、重庆市大爱渝商慈善基金会、重庆小树公益基金会、重庆广德公益慈善文化基金会、重庆基石教育基金会、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基金会、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发展基金会、重庆市巫溪县教育基金会等12家全市性社会组织为首批慈善组织。

根据相关规定,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将重新发放标注有“慈善组织”字样的新版法人登记证书。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依照税法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依法登记或认定满2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adl03
ad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