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出系列新政 个人贷款延长至3年
来源:重庆热线 发布时间:2017-01-20 22:12 阅读量:7123
1月20日,来自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消息,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支持作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7年在创业担保贷款方面,将实施一系列新政。贷款对象范围由原来的5类扩大为9类,新增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类对象,个人贷款年限延长至3年。
去年发放创业贷款47.9亿元 面向个人的占9成
市人社局介绍,2016年共计发放扶持创业贷款47.9亿元(其中政策性贷款即创业担保贷款45.5亿元、组合性商业贷款2.4亿元)。完成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任务25亿元的192%,同比增长58%,是2014年的2.2倍,扶持自主创业3.9万人,带动就业18.2万人。
从贷款类型上看,面向个人发放的贷款总量最高,达45.4亿元,占比94.8%,个体工商组织等个人或家庭形式创业的融资需求得到较好满足。从贷款群体上看,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是申请贷款的主要群体,发放贷款44.7亿元,占贷款总量的93.3%。
贷款对象范围扩大为9类 返乡农民工凭材料即可办理
据悉,为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形势发展需要,结合当前国家化解过剩产能和扶贫攻坚任务的总体安排,将贷款对象范围由原来的5类扩大为9类,新增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类对象。其中,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的贷款主体地位予以进一步明确,今后有融资需求的农民工只要持有效的返乡证明材料即可办理贷款。企业方面,将贷款对象范围由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认定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
2017年创业担保贷款在资格审核方面更加明确,特别是对9类对象的资格条件予以了一一明确。
比如,将高校毕业生的范围明确界定为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及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为离开户籍所在地区县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农村户籍人员,其中市内务工返回户籍所在地区县,市外务工返回市内均可视为返乡;网络商户明确为在重庆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平台实名注册商户、市内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入驻电商以及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按规定认定的网络创业人员,等等。
个贷年限延长至3年 14个重点扶贫区县可全额贴息
在贷款期限上,个人贷款的年限由最长不超过2年延长至3年,企业贷款年限不变仍为2年。在贷款利率及贴息上,市内14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区县的个人贷款在基础利率上上浮最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并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其他26个区县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由财政部门按第一年全额、第二年2∕3、第三年1∕3的比例予以贴息。企业的贷款利率由借款人与经办银行自助协商确定,财政按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科技型微企可提高贷款额度 区县可适当放宽贷款政策
同时,加大对电子核心基础部件、物联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材料、高端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及智能汽车、MDI及化工新材料、页岩气、生物医药、环保等政府重点发展的十大战略新兴产业或其他区域性重点产业领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对上述企业可不按当年新招录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的数量确定贷款发放基数,贷款基数及上限额度由各区县结合实际另行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凡有条件的区县,结合辖区创业创新工作实际需要,在与市级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商定妥当风险分担事宜后,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上限、全额贴息个人贷款利率上限和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比例,超出市级政策规定范围产生的贴息资金,由区县财政部门自行承担,增强区县工作的自主性,放大贷款政策的惠民效应。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