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五类”人员生活保障标准 最高每月涨400元
来源:重庆热线 发布时间:2017-04-13 17:03 阅读量:16168
4月13日,来自重庆市民政局消息,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关于提高全市孤儿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市级老年人和残障人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人员、市救助管理站供养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对全市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市级老年人和残障人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人员、市救助管理站供养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进行调标。
具体来看,全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200元,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1000元;全市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1000元。
市级老年人和残障人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人员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800元。
市救助管理站供养流浪乞讨人员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60元;区(县)救助管理机构供养流浪乞讨人员保障标准视其情况可参考此标准。
市民政局表示,新的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前三个月的差额将尽快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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