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来源:重庆热线 发布时间:2017-05-16 13:49 阅读量:12874
一是全面健全保护体制。根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关于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综合协调机制体制的相关要求,成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作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议事决策机构,全面推进重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市名城委下设办公室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市名城委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在市规划局增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专职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总规及其专项规划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历史建筑的组织认定和保护的规划管理工作以及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等,建立起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管理体制。 二是全面完善法规体系。完成《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重庆市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及草案编写,与《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充分衔接,从法规层面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各项要求予以明确,全面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刚性。制定《重庆市历史建筑和重要传统风貌街巷现状测绘成果标准》,完成传统风貌规划设计导则、城市紫线划定技术导则编制,为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标准支撑。 三是全面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全面完成了43个历史文化名镇、5个历史文化街区、20个传统风貌区、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深化《重庆市主城区传统风貌保护与利用规划》落地实施,完成了十八梯、山城巷及金汤门、人民大礼堂、李子坝、第十兵工厂、北碚老城等9个传统风貌区的控规修改。开展了主城区148个重要传统风貌遗存定位入库及紫线划定工作。 四是全面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契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切实推进重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规划、管理和实施,将沙坪坝磁器口、北碚金刚碑等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纳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十三五”规划,共争取3800余万元项目经费支持,同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明确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十三五”期间保护工作确定方向和目标框架。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和建筑,制定《重庆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完成重庆市第一批176处优秀历史建筑调查评定和公布。推进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组织申报工作,将酉阳龚滩、江津吴滩、石蟆、万州罗田、涪陵青羊5个历史文化名镇上报国家部委。开展了十八梯、湖广会馆及东水门等5个重点传统风貌街区保护修缮利用工作,制定保护实施方案,全面启动首开区建设,力争2017年10月首开区建成开街,促进城市建设发展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科学衔接、和谐共生,不断提升城市空间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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