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在工贸行业领域掀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新高潮
来源:重庆热线 发布时间:2017-04-08 15:56 阅读量:17317
近日,重庆市政府安委会印发《重庆市工贸行业企业新一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专项行动方案》,在工贸行业领域掀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新高潮。 一是总体要求。按照完善立标、对标、达标工作思路,以江津区被纳入国家级标准化建设样板示范地区为契机,在8个市级示范地区(万州区、涪陵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渝北区、长寿区、永川区、綦江区)标准化创建基础上,用三年(2017—2019)时间实现工贸行业标准化全面提质量、全面覆盖的要求。 二是制(修)订标准。在重庆市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建设的基础上,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为主要依据,结合重庆实际,在更严、更细、更高、更具体的基础上,按照“三标合一”要求,加快地方标准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对标达标的标准化评定标准及评分细则,同时制定专业达标、岗位达标标准,为推进标准化达标建设“全覆盖”奠定基础。 三是达标方式。为确保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全覆盖”的目标,按照“分级负责、分类达标”的方式统一推进。首先,依据企业规模、危险程度把工贸企业分为三类。然后,按照市、区县、乡镇、村居分别负责第一类企业对标达标(二级)、第一类企业对标达标(三级)、第二类企业专业达标、第三类企业岗位达标的要求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其中,对标达标主要突出标准企业化(制度)、专业化(技术)、岗位化(现场),专业达标主要突出标准专业化(技术)、岗位化(现场),岗位达标主要突出标准岗位化(现场)。 四是评审方式。为切实改变现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存在的形式主义、质量较差、持续运行不佳、推进难度较大等问题,本着优质服务企业、改进工作作风的原则,大胆创新,积极推行由安监部门组织执法检查评审验收标准化的评审方法,执法检查与评审并行,既避免重复又更加务实,既减少组织、评审环节又避免形式主义。同时,倒逼企业创建标准化质量,减少企业创建标准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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