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居民朋友圈发“侮辱宗教信仰”言论被拘
来源:重庆热线 发布时间:2017-04-12 18:04
此消息引发网民热议,截至观察者网发稿,@郯城发布 的这条微博已经获得近两万转发,九千条评论。
自由撰稿人@五岳散人 发出微博说:
1、共产党员不可信教,老百姓拥有信仰自由,但信仰自由包括信的自由与不信的自由,信的自由里包含了批评不信的自由;不信的自由里包含了批评任何宗教的自由;
2、宗教是所谓一个整体概念、并非是自然人,并无名誉权,任何侮辱、批评某特定或者非特定宗教本身的行为,只要不是侮辱具体信教群众,从理论上无法申告,不然您让上帝、释迦摩尼、老子或者安拉自己过来告;
3、中国是世俗国家,在这一点没有改变前,不需要宗教警察;
@潮汕加油赞 也认为“信仰自由,批判也应当自由”;
更多的人则是质疑通报公布的信息太少,应该把时间地点及经过、依据的法律条例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