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明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0
本报讯(通讯员 吴玥 记者 李子俊) 日前,市财政局和市农委联合出台《南京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明确我市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种地农民可拿到118元/亩的补贴。
根据该方案,2017年,我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范围,原则上是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村组机动地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被确认的耕地,以及国有农场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等六种情形,不得享受补贴。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村组机动地未承包给农户或者其他经营主体种植的,补贴资金由村组集体享有。由农场自行经营耕种的耕地,补贴资金归农场集体享有。该补贴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依据,核定补贴面积,补贴标准为118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