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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上市掀起保险+信托神秘面纱一角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18-06-08 09:28

见习记者 邢 萌

日前,搁置了6年的险企A股通行证派发到中国人保手中。

不过抛开人保上市事件本身,透过中国人保的招股说明书,结合人保的年报,《证券日报》记者发现近年来人保旗下中诚信托的股转让进展也掀起面纱一角。

从2016年起,中诚信托的股东兖矿集团、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相继挂牌转让所持股权。但时至今日,这些转让都未有公开实质性进展。随着中国人保上市,综合其招股书及年报,记者发现中国人保曾于两年前意图受让10.18%中诚信托股权,但该交易却于今年1月份戛然而止。

人保受让

中诚信托10%股份终止

6月5日,中国人保首发获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将成第五家“A+H”上市险企。险企A股的开闸使不少心系资本市场的险企振臂高呼“时代来了”。在人保之后,其他早有准备的险企能否赶上资本快车值得市场期待。

作为成功过会的标杆,除去主营保费业务外,中国人保固有资产投资也成为关注焦点。而在中国人保的子公司中,中诚信托为重要一员。

中诚信托前身为中煤信托。2010年完成增资扩股,注册资本24.57亿元。截至2017年末,中诚信托管理信托规模3260.19亿元,总资产221.27亿元,净资产165.78亿元。据用益信托网在线数据,2017年中诚信托营业收入19.1亿元,净利润12.86亿元,排名第16位,处于信托公司上游水平。据中国人保招股说明书,2008年10月份,财政部将其持有的中诚信托32.35%股权无偿划转至本公司。中国人保正式入股中诚信托,成为第一大股东。此后,中国人保又两次增持中诚信托,第一次是在八年前,2010年,中国人保参与中诚信托的增资,投资金额为11.40亿元,所占股权比例增至32.92%。

2016年起,中诚信托的多位能源类股东转让所持中诚信托股权。如2016年11月份,中诚信托第三大股东兖矿集团在山东产权交易所将所持有的中诚信托10.1764%的股权挂牌转让,股权对应最终挂牌价格定为18.99亿元,此次转让对接手方也要求不低,要求受让方一次性支付。并提出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且具备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等要求。

中诚信托相关负责人也曾对媒体回应称,从兖矿集团挂牌之日起,中诚信托就开始接触股权意向受让方,“中诚信托尊重兖矿集团的决定,且股东转让所持公司股权属于市场行为,公司本身经营管理不会因为潜在的股东变更而受到影响。”

但是时至今日,中诚信托的多笔股权转让,一直没有公开进展。

但是《证券日报》记者发现中国人保曾经是想拿下中诚信托这部分股权的,但是未能成行,于今年上半年终止。据中国人保2017年年报,中国人保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对预付款项及押金项目作出了说明,提到“人保寿险于2016年度同意受让本集团之联营企业中诚信托10.1764%的股权,并预付相关款项。该交易于2018年1月份终止,相关款项已于2018年3月份收回。于2017年12月31日,该交易计入预付款及押金的余额为人民币18.99亿元。”

如果人保增持中诚信托成行,其所持中诚信托股权比例会超过40%。有业内人士分析称,比对股权比例及交易金额,不难看出,受让股权应为兖矿集团挂牌的股权,中国人保拟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来进一步增持中诚信托股份,交易虽未成功,但也可见对中诚信托的看重。

信托和保险

合作热络

目前A股四大上市险企中,中国平安、中国人寿均持有信托牌照且所占股权颇高,新华保险、中国太保虽未直接参股信托公司,但信保合作也是其金融多元化业务中的重要一环。

事实上,险企参股的信托虽然数量不多,但是参股公司普遍实力强劲。2017年信托公司净利润三甲中,有两家有上市险企参股:净利润排名第一的平安信托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平安,持股比例接近100%;净利润位列第三的重庆信托的第二大股东为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后者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人寿,持股比例为26.04%。用益信托网在线数据显示,2017年平安信托净利润39.07亿元,重庆信托净利润33.51亿元。

险企与信托的合作一方面体现在产品的认购上。《证券日报》记者发现,新华保险2017年对信托产品的投资规模进一步提升,已连增两年。2017年,新华保险投资的信托计划余额为637.56亿元,占总投资资产的9.3%,投资规模同比上涨了2个百分点。2016年,新华保险此项投资为625.34亿元,而2015年该项数据为499.03亿元。而中国太保2017年年报显示,与华宝信托发生信托产品交易额为65亿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9.19%,由此可以推出,当年中国太保与信托产品交易额逾700亿元。

保险公司为何对信托公司另眼相看?“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功能差异决定了两方可以优势互补,协同合作”,资深信托研究员袁吉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是可以共同服务高净值客户,诸如发展保险金信托,满足客户专业化资产管理需求;二是满足二者资产端和资金端的合作,信托资产获取能力强,保险具有大量资产配置需求,合作基础较强;三是保险参股信托公司可以加深布局资产管理业务,获取稀缺牌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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