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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2018-11-06 16: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8年9月27日、9月28日、10月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二)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数据比较情况如下:

(四)公司关注到近期网络媒体关于靖西市金湖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湖浩矿业”)的报道,现就金湖浩矿业的情况说明如下:

2011年8月13日,公司收购金湖浩矿业51%股权,详见于2011年8月15日披露《关于收购靖西县金湖浩矿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17)。

2012年1月4日,公司就收购的金湖浩矿业后续情况进行披露,详见《关于金湖浩矿业有限公司地质勘查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01)。

2017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上交所关于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的回复,其中披露了对金湖浩矿业投资的会计处理及其依据,详见《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8)。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2011年8月13日公司收购金湖浩矿业51%股权,2012年1月4日公司就收购的金湖浩矿业后续情况进行披露,2017年4月8日公司回复了上交所关于对金湖浩矿业投资的会计处理及其依据,由于金湖浩矿业没有实际开采价值,目前已停止开采,本公司投入的资金得不到回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该笔应收款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9日

报备文件:《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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