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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力资源产业园明年开园 多举措扶持产业发展

   来源:重庆热线    发布时间:2016-12-15 22:06   阅读量:17444   

12月15日,来自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消息,日前,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我市出台多重举措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包括加大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投资融资、购买公共服务、放宽准入等,目标到2020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1200家,营业收入达到500亿元。

据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止2015年底,我市仅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727家,从业人员16086人,年营业总收入约194亿元。这七百多家机构中,大部分为IT、建筑、汽车、服务业提供人才服务。

目标2020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1200家

《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目标:到2020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1200家(年均增长10%),营业收入达到500亿元(年均增长20%),从业人员总量25000人(年均增长10%)。此外还将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资金,今后五年市财政每年预算3800万元,其中3000万用于打造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800万投入到人利用资源公益服务中。

重庆人力资源产业园明年开园 引进多家知名企业

据了解,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两期共投入20亿元,其中一期投入12亿,已全面建成,预计将于明年4、5月份正式开园运营。目前已引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40多家,包括中国中智、北京外企、广东红海、苏州英格玛等知名企业。未来,将围绕招聘、培训、测评、派遣、猎头、外包、管理咨询等业务形态,打造成西部第一家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推出政策“大礼包 提供税收优惠 放宽准入门槛

为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意见》还抛出了一系列“大礼包”,主要包括加大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投资融资、购买公共服务、放宽准入等。

《意见》中指出,积极落实国家和市就业创业服务各项补贴政策,确保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平等享受。发挥市现代服务业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作用,引导和扶持成长性强、发展前景好、对增加税收和扩大就业具有明显成效的人力资源服务项目。对经认定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一定补助。

落实国家“营改增”政策,消除人力资源服务中间环节的重复征税问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符合跨境应税行为条件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有关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予以摊销。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重点人力资源服务项目的信贷资金投入,并按照市场化原则给予利率优惠支持。对自主创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且符合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贷款贴息;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和贴息比例。

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研究将人力资源招聘会、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监测等人力资源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明确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并进行动态调整。

鼓励和支持市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走出去”,在市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合资合作企业。逐步放宽外商投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准入限制,鼓励外资和港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我市发展,允许香港和澳门人力资源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允许已在国内落户的合资企业在我市再投资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金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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