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委多处着力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来源:重庆热线 发布时间:2017-04-01 09:31 阅读量:8763
一是出台激励措施。将科技成果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下放至高校,对科技人员的奖励不低于净收入50%,主要贡献人员获得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将创新创业成果纳入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科研业绩的考核范围。鼓励高校科技人员按规定带项目、成果在岗或离岗创新创业。 二是完善工作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探索建立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共建立各类成果转化平台及产学研合作机构和联盟近300个。 三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金融创新。每年投入500万元财政资金,围绕我市重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遴选高校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予以资助。引导高校积极争取社会资本以风险投资基金等方式,提供融资贷款、担保租赁等金融服务,参与高校科技创新活动。2016年,全市普通高校实现技术转化合同634项,合同金额2.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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