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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恒扬被批准任命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来源:重庆热线    发布时间:2017-02-25 17:55   阅读量:17427   

)2月24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免去余敏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贺恒扬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7年1月19日,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贺恒扬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法律规定,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2017年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任命贺恒扬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贺恒扬同志简介

贺恒扬,男,汉族,1960年7月生,河南南召人,大学,法学硕士,一级高级检察官,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80.09——1984.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4.07——1991.09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

1991.09——1992.04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副处级)

1992.04——1995.06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1995.06——1998.12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主任(其间:1996.07——1998.12挂职任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1998.12——1999.01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1999.01——2003.08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3.07以同等学力申请获得郑州大学刑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

2003.08——2003.09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2003.09——2011.12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2007.06正厅级)

2011.12——2017.01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其间:2015.10——2016.02抽调任中央第二巡视组副组长)

2017.01——2017.02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2017.02——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市四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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