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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免除人体器官捐献者基本丧葬费 可减免1500元

   来源:重庆热线    发布时间:2016-12-06 22:04   阅读量:13340   

12月6日,来自重庆市民政局消息,近日,重庆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免除人体器官捐献人基本丧葬费用的通知》,从2016年5月1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角膜的捐献人,符合条件的捐献人可以享受1500元以内的基本丧葬免费服务。

据悉,此次减免的项目主要包括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一个等基本丧葬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各殡仪馆将在1500元以内直接办理免费事宜,超出1500元限额的部分需由丧事承办人自行承担。

具体办理流程为:捐献者丧事承办人需凭医疗卫生机构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和市红十字会出具的人体器官、角膜捐献证明,向当地殡仪馆提出申请,并提交丧事承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捐献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就可直接享受免费服务。

此外,《通知》明确了捐献人为集体户口或在渝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驻渝部队现役军人、外来务工人员及临时来渝人员的,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均可享受该项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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